2009年9月3日,福建省经贸委组织全体干部召开《食品安全法》讲座,参会人员达100多人。
这次讲座由福建省人大法工委徐华处长授课,课程紧紧围绕2009年2月28日审议通过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并将其浓缩成以下内容展开生动而又全面的解读:
一、 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立法背景、过程和意义
二、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
1. 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;包括: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沿革、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情况、食品安全法关于管理体制的规定等方面的内容。
2. 确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;分别讲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、与国际接轨等情况。
3. 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;
4. 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;提及许可制度、索要票证制度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、食品小摊贩管理、为企业减负等。
5.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;对食用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、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正面安全可靠,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、使用要求、申请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从境外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,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安全性评估、食品标签必须标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、说明书和包装。
6. 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;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、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等方面进行阐述。
7. 监督管理;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、行政强制措施、受理咨询、投诉、举报及时处理、食品安全信息公布、监管部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实施免检、取消实行监管码制度。
8.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机制:报告制度、事故处置、责任追究。
9. 法律责任: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、对诚信失信行为的一个严厉惩戒的规定、加大行政问责制、对消费者主张民事赔偿责任的特别规定。
三、 贯彻实施中的主要问题
《食品安全法》从6月1日实施以来的三个月中,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情况的落实。
整个讲座过程中,全体参会人员听得的聚精会神,收获颇多,此次讲座意义极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