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企业: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的通知》(财关税[2009]33号),为更好地发挥关税政策在应对危机、促进增长、调整结构、保持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协会将征求食品相关单位、企业在关税政策调整方面的建议和意见,经梳理研究后及时上报省财政厅,以支持和服务我省食品行业进出口企业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征求关税调整方案建议的主要内容
1、申请增列、调整税则税目。企业可针对新产品无税目号或产品与现行税目号设置不协调、出口退税率不合理等问题,向财政部门申请增列、调整进出口税则税目。
2、建议调整进、出口关税暂定税率。国家每年底将对下年度进、出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,企业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进、出口税率调整建议,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。
3、其它关税及进出口税收方面的建议。如申请进口关税个案减免、调整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、提高产品出口退税率建议等。
二、征求关税调整方案建议的要求
1、所提建议应尽可能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符。各单位可以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、支持农业发展、促进节能减排、促进环保等角度出发,提出调整税目和进出口暂定税率等具体建议,并说明详细的调整理由。
2、各企业如有建议,请于8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邮寄等方式反馈我会,我会将及时研究梳理后上报省财政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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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
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